新版歐盟無線電設備指令(RED)將于2016年6月13日正式生效,并準許存在一年的過渡期。在該過渡期內,現行的無線電與通信終端設備(R&TTE)指令與新版的RED指令將同時適用于投放于歐盟市場的無線電產品。
RED指令的適用范圍與R&TTE指令的適用范圍不同;而且,能夠用于判定與RED指令協調標準列表也不同。?
針對原?R&TTE?指令都作出了哪些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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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指令適用于已投放市場的相關設備(這點與R&TTE指令截然不同,R&TTE指令同時也適用于無線電設備的“相關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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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指令適用于原設計用來傳播或接收無線電波用于通信或無線電測定位置的設備(不論該設備的主要功能如何)。舉例來說,使用嵌入式無線電模塊用于通信或定位的“連接”設備必須符合與專用無線電設備相同的無線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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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通信終端設備因為沒有無線通訊功能, 因此不在RED指令的約束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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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ED指令約束范圍內的無線電設備不受低電壓指令(LVD)或電磁兼容性指令(EMCD)的約束:這些指令的基本要求涵蓋在RED指令的基本要求之內,并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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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指令額外強調了頻譜的高效和有效使用。無線電設備尤其需要證明其接收器和發射器的性能,因為接收器和發送器被認為是會影響頻譜的高效和有效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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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指令適用于操作頻率低于3000GHz的無線電設備,也包括原先不在R&TTE指令或國家頻率規定管束范圍之內的,操作頻率低于9 kHz的無線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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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指令也同樣適用于無線電測定位置設備:利用無線電波的傳播特性來進行探測,定位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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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TE指令已明確將電視接收機與收音機排除在外,但是它們現在已明確涵蓋在RED指令之內。
??將在?2016?年生效的其他歐盟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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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4/30/EU號歐盟電磁兼容性(EMC)指令——自2016年4月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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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14/35/EU號歐盟低電壓指令——自2016年4月2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