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廣東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版)》,納入本名錄的建設項目(位于已開展區域規劃環評的開發區、專業園區或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除外),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要求。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名錄,且原則上應包含本名錄內的建設項目。
以下為名錄具體內容:
廣東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
(2020年版)
一、石化化工、化纖、能源行業
石油加工、煉焦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單純混合和分裝的除外);化學纖維制造業(單純紡絲的除外);火力發電(含熱電);綜合利用發電。
二、金屬行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黑色金屬及有色金屬冶煉、采選;稀土礦開發項目;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建筑陶瓷制造。
三、水利、交通、管道運輸業
總裝機1000千瓦及以上的水力發電;抽水蓄能電站;庫容1000萬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庫;跨流域調水;大型河流引水;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機場、鐵路、地鐵、高速公路、碼頭、危險化學品管線。
四、環境治理、廢棄資源利用業
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處置;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或焚燒;廢電池、廢船、廢輪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五、含以下工藝的建設項目
有電鍍工藝的項目;有洗毛、染整、脫膠工段或產生繅絲廢水、精煉廢水的紡織品制造項目;紙漿、溶解漿、纖維漿等制造;造紙(含廢紙造紙);鞣革項目;有煉化及硫化工藝的輪胎制造項目。
六、核與輻射
50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生產放射性同位素的項目及其退役(制備PET用放射性藥物的除外);使用I類放射源的項目(醫療使用的除外);銷售(含建造)、使用I類射線裝置的項目;甲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項目及其退役。
七、海洋工程
圍填海、海上堤壩工程;海洋礦產勘探開發、海上風電;跨海橋梁工程;水下爆破、疏浚等工程。
八、其他
位于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項目。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